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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

发布日期:2025-12-29 15:11:41   来源 : 浙心理    作者 :关注☞浙心理    浏览量 :9
关注☞浙心理 浙心理 发布日期:2025-12-29 15:11:41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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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1月婚姻家庭辅导师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(三级)计划

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4日至2026年1月7日

认定时间:2026年1月18日

认定地点:杭州

2026年1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(育婴员)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(三级)计划

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4日2026年1月7日

认定时间:2026年1月18日

认定地点:杭州

2026年1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(二级)计划

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4日2026年1月7日

认定时间:2026年1月18日

认定地点:杭州

2026年1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(四级)计划

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4日2026年1月7日

认定时间:2026年1月18日

认定地点:杭州




报考条件 

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

      (一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    (二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    (三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。

    (四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
    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】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

(一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。 

(二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。

(三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 

(四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 

(五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   

【专业技术人才申报】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

(一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。

(二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。

(三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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