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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心理周例会制度

发布日期:2022-12-08 00:00:00   浏览量 :502
发布日期:2022-12-08 00:00:00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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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联合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

周例会制度

第一条、为了加强办公例会的有效管理,提高办公的工作效率,及时准确的掌握工作情况,更好地研究和部署各项工作,加强内部沟通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、综合部负责办公例会的召集、管理工作,并负责撰写会议记录;

第三条、例会的时间:周一9:30-10:30;

第四条、例会地点:公司会议室;

第五条、与会人员:院长及部门负责人、相关事项列席人员;

第六条、例会议程:

1.回顾、检查、总结本周本部门的工作;

2.安排下周的工作任务;

3.交流相关工作问题;

4.改进完善管理制度

第七条、与会人员准时到会,不得无故迟到或无故不参加会议;会议期间若需临时离场,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,经批准后方可离会;

第八条、与会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的工作,提交具体备选闭环方案供讨论以便提高例会效率;

第九条、会议期间不准吸烟或私自交谈,与会人员手机应调为振动或关机状态;

第十条、会议纪要:综合部根据例会的内容,编写《例会纪要》,要标明会议时间,会议内容及重要决定。

浙江省联合应用心理科学研究院

2022.12.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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